一、 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两个本科专业:
(一) 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含方向:
1. 音乐学: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 声乐演唱: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3. 器乐演奏:培养紧密与市场需求接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二) 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在人才培养上坚持塑造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求的、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的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 考生必须参加户籍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
3. 我校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户籍所在省份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4.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
5. 舞蹈学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6. 港澳台侨地区艺术专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我校广州考点专业考试,文化课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港澳台侨地区招生细则》)。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200元/人,省外考点235元/人。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