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 1983 年, 1984 年起招收本科生。 1986 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3 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5 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 MFA )学位授予点; 2006 年开始招收艺术管理方向本科生; 2008 年开始招收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方向研究生; 2011 年获准设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和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点。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海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目前在校本科生 1276 名,在校硕士生 305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一)专业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音乐系、美术系 2012 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1 .音乐系(共招收 135 人)
※ 音乐学专业(招收 45 人):( 1 )音乐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 (只招收福建生源);( 2 )艺术管理方向招收 15 人(其中福建为 5 人)。
※ 音乐表演专业(招收 90 人):( 1 )舞蹈方向招收 16 人;( 2 )作曲方向招收 3 人;( 3 )声乐方向招收 16 人;( 4 )民乐方向招收 15 人,仅招收琵琶、二胡、扬琴、古筝、竹笛;( 5 )钢琴方向招收 12 人;( 6 )键盘乐方向(钢琴除外)招收 4 人,仅招收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7 )管弦乐方向招收 24 人,仅招收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铜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注:福建省考生可以兼报我校音乐学专业中的音乐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方向(乐器),不得同时兼报;如我校在当地省份有投放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计划,可以兼报艺术管理方向。
2 .美术系(共招收 155 人)
※ 美术学专业(招收 40 人):( 1 )美术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生源);( 2 )艺术管理方向招收 10 人(其中福建为 5 人)。
※ 绘画专业(招收 30 人):各方向(包括中国画、油画、漆画)共招收 30 人(其中福建为 8 人)。
※ 艺术设计专业(招收 85 人 ):各方向(包括环境艺术、视觉传达、综合材料与多媒体、公共空间艺术、动画)共招收 85 人(其中福建为 20 人)。
注: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美术类专业招生,考生可以进行兼报。
(二)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
1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2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招。
注:因招生计划数有限,我校艺术类专业可能在部分省份只招文科或理科考生。
二、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