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南开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津招办中发(2012)6号文件精神,第二南开中学继续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201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本市2011至2012学年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声乐(2人)、舞蹈(5人)、扬琴(1人)、古筝(2人)、长笛(1人)、小提琴(1人)。
三、报名要求:
毕业学校推荐信,《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学生页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4月23日—4月27日、5月2日—5月3日。综合楼503室德育处报名。咨询电话:27213965
五、专业考试时间:
5月4日(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进行专业考试。
乐器考生自备乐器,舞蹈考生及声乐考生自备伴奏带、服装。
六、考试内容:
乐器考生:演奏曲目一首,进行简单的试奏、试唱和节奏的考核。舞蹈考生:表演作品一个,进行简单的舞蹈基本功考核。声乐考生:演唱声乐作品一首,进行简单的试唱和节奏的考核。
七、录取政策:
符合第二南开中学艺术特长生专业要求条件(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在初选范围内)。
1、文化课中考成绩达到第二南开中学计划生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学校减免其高中三年学杂费,以资鼓励。
2、文化课中考成绩达到第二南开中学计划生估分线降20分录取。一经录取,按计划生交费标准缴纳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