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取得2016年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2016年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对已取得2016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2016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省统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省统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已取得2016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4.以上录取规则同样适用于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音乐、美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