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成立于1947年,前身分别为艺术科、艺术系和美术系,是贵州省最早开设美术学本科教育的院校,多年来已形成一支专业结构合理、艺术造诣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正、副教授20人。省管专家1人,校学科带头人1人,校中青年骨干教师8人及相当数量的讲师和助教等教师梯队。美术学院师生在创作、设计、科研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作品多次被国内外入选、出版、发表和采用。美术学院师资力量强,办学优势明显,为社会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做出了突出贡献。现为贵州省美术设计类统一考试基地。美术学院现有一个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成人(本、专科)教育等各种办学层次的学历教育结构。在校生达1000余人。开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摄影、动画五个学科10个专业方向,分别是: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影视图像设计、油画、中国画、水彩画、壁画、综合美术。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区)《2016年高考<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五、报考时间和地点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超过120%我校分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对各专业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八、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