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1、甘肃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时间按《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2、其他省份考生: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100分。音乐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70%):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2)基本乐理(10%)。(3)音乐听觉(20%)。考试内容及时间按《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2、音乐表演
甘肃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100分。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二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演唱歌曲一首,器乐(含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以及各类特性乐器)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2)音乐听觉(20%)。
(三)音乐学(学前教育艺术方向)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考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和艺术技能考试两个部分,总分200分。艺术技能考试要求每个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音乐或美术为术科主项,另一术科则为副项,两项考试均要参加。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术科主项成绩×120%+术科副项成绩×40%。
1、综合素质考试
自选儿童文学作品一则,编讲故事。时间3分钟,满分100分。
2、艺术技能考试
(1)音乐考试内容、形式(三选一,满分100分)
①声乐: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唱法不限,自带伴奏带或钢琴伴奏。
②器乐: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曲目和乐器种类不限,时间3—5分钟。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③舞蹈: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5分钟。
(2)美术考试内容、形式(满分100分)
考生在60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项内容:①命题速写;②命题简笔画;③自命题简笔画。要求素描稿,不着色。考生自备画具,统一发放试卷纸。
(四)舞蹈学
甘肃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分)、民族民间舞展示(2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40分)三个部分,总分100分。考试测试方式按《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②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组成,总分150分,其中面试30分,笔试120分。专业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1、面试(满分30分)
①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
②命题故事(现场抽题):考生根据命题要求编讲故事,时间不超过3分钟,与自我介绍合计满分20分。
③回答考官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10分。
2、笔试(满分120分。时间18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①文学艺术常识、影视常识。满分30分。
②材料分析:根据提供的背景材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满分45分。
③影视作品分析:满分45分。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组成,均采用面试形式。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复试成绩为考生专业考试最终成绩,满分150分。
1、初试(满分100分)
①自我介绍(含形象气质考察):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40分。
②朗读指定稿件(含语言能力考察,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2、复试(满分150分)
①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30分。
②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③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60分。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380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二)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及专业方向、舞蹈学专业及专业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器乐、声乐、理论作曲)、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学前教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教学需要,按男、女公布计划(比例),分别划线录取。
5、舞蹈学(表演方向)因教学需要,按男、女公布计划(比例),分别划线录取。考生身高需达到以下标准: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7、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8、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9、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 编:730070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QQ咨询:70245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