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艺术专业招生简介
专业简介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能说、能写、能拍、能编”的综合能力,具有灵活的思维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影视制作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熟练应用影视数字设备,能在信息产业、传媒机构和文化产业市场独立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专题片、形象片策划、编导、撰稿、后期制作、摄影摄像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领域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概论、视听语言、摄影与摄像技术、非线性编辑技术、新闻采访与写作、中外电影史、编剧基础、导演基础、影视短片策划与创作、纪录片创作、三维动画设计、影视特效等。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1、编导创意(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
2、笔试:编写故事。考试时间为90分钟。
面试、笔试两项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表演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除声、台、形、表四大类专业课外,加强文化素质培养,要求“文(学)、史(学)、艺(术)、新(新闻)”综合发展。面向文化艺术院团、部队、企事业单位,培养学生掌握表演艺术理论与技能,具备现代审美意识,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较好的文学艺术素养,扎实的表演理论素养和基本技能,能从事电影、电视剧、舞台表演,企事业单位宣传、公关以及本专业教学、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中外戏剧电影史、台词、声乐、形体、表演舞台训练、表演镜前训练、表演创作方法与技巧、完整人物形象创造等。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演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考试科目如下:
1、初试:①语言(自我介绍);②自备作品脱稿考察: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以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①自备作品脱稿考察: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3分钟以内; ②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 ④表演(命题表演);上镜录像。以上4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有稿能播,无稿能说,提笔能写,前期能拍,后期能编”的综合素质。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基本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各类电视台、电台、文艺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宣传、文化活动策划等工作的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新闻概论、大众传播学、普通话语音学与播音发声学、语言表达、声乐、形体、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主持人思维训练、电视节目制作与剪辑等。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考试科目如下:
1、初试:①自我介绍;②自备作品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以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①新闻故事讲述(自备);②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以内);③镜头前表达。以上3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分。
报名须知
1、 符合当地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
2、 举行专业测试省级联考的省市的考生必须达到联考合格线;
3、 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3、①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3、② 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
3、③ 备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兼报两个专业的4张;
3、④ 5寸以上个人艺术照2张;
3、⑤ 其它要求请考生自行参照当地艺术考试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4、 报名及考试费用:
4、① 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并参加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
4、②专业考试报考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初试150元,复试1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试及笔试250元
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生源状况及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情况,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原则上按小于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届时考生可通过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直接在网上打印《西南石油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录取原则
1、 我校艺术类专业授课语种为英语。
2、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3、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
4、 除四川省外,其他招生省市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招生所在省举办的艺术专业测试。考生在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当地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线以及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按照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 我校不在四川省举办艺术专业测试。考生在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以及四川省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线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四川省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四川省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3032224,83032001
艺术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28-8303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