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科技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坐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她始建于1956年,最初为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两校合并组建包头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院,隶属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高等学校。2000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并入,2003年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1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经过55年的建设与发展,内蒙古科技大学已发展成为以冶金、采矿、煤炭、稀土为特色,以工科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目前,学校占地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各类教学、实验设施完备,体育运动设施齐全,建成了覆盖学校所有教学、办公场所和师生生活区的有线校园网络和覆盖主要教学、实验及办公区的无线校园网络,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本图书、电子图书380多万册(种),中外文数据库检索系统26个,中外文电子期刊3万多种,是包头地区馆藏文献最多、现代化程度最高、服务最全面的综合性图书馆。
学校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内蒙古重点实验室,3个内蒙古工程技术中心,2个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内蒙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校企联合实验基地,1个工程训练中心,75个实验室。学校有7个内蒙古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学校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冶金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稀土工程4个专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冶金工程、材料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测量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矿山机电18个专业为内蒙古品牌专业;采矿工程、稀土工程、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自动化、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11个专业2008年在内蒙古进入第一批本科招生。
学校设有19个学院,1400多名专任教师精心培育着25000多名全日制在校生。教师中,正高级职称171人,副高级职称482人,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者占80%以上。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1人;教育部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8人;内蒙古“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乌兰夫基金奖获得者、内蒙古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内蒙古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内蒙古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内蒙古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人才等88人。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6年以来,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29门课程被评为内蒙古精品课程、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等9个实验室被评为内蒙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积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科学研究。2006年以来,学校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内蒙古创新团队3个,引进创新团队1个。共承担科研项目862项,其中,国家“973”前期研究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46项,省部级项目272项,科研总经费4.34亿元;出版专著、教材216部;发表学术论文3922篇,其中被国际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336篇。申请专利212项,专利授权5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30项,其中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内蒙古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内蒙古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内蒙古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2项。2006年荣获“内蒙古‘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先进集体”,2008年被内蒙古政府评为“科技创新先导型大学”,2014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学校重视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公司等企业,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兄弟院校以及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瑞典、日本等国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聘请、邀请李冠兴、杨叔子、顾秉林、陈立泉、彭苏萍、薛其坤等院士,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海因里希•罗勒博士等国内外知名学者到校作兼职教授或开展学术交流;选派教学、科研及管理骨干出国进修培训、执行合作科研项目、参加国际会议。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把素质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着力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006年以来,我校学生在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00余项。其中,获国际级、国家级各类竞赛金奖、特等奖2项,国际级、国家级一、二、三等奖95项。同时,在国内外体育竞赛中获自治区级及以上奖牌262枚,其中国际体育竞赛金牌6枚,国家级体育竞赛金牌18枚,省级体育竞赛金牌94枚,特别是在2014年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上,学校夺得团体总分第六名的好成绩,在2015年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田径半程马拉松比赛中,由我校运动员组成的中国队获得银牌。2006年,学校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评为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学校以内蒙古为主,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生源充足。学校培养的学生以“上手快、留得住、后劲足”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好评,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自治区高校前茅。2007年学校被列为“中国大企业集团重点招聘学校”,2000年、2013年学校2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成为50家“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不懈地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加强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核心的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秩序。先后荣获内蒙古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内蒙古花园式学校、内蒙古高校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包头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作为内蒙古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在大力推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教授治学”的管理体制改革,并秉承“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校园精神和“百炼成钢”的校训,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而奋斗。
一、音乐表演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音乐表演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社会、经济、人文科学等方面基础知识的专业人才;既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又具备一定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专业主课(西洋管弦乐器、钢琴、民族乐器等演奏;声乐演唱等)、器乐合奏与重奏、声乐合唱与重唱、基础音乐理论、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多声部音乐写作基础(包括和声、复调、配器等)、音乐作品分析、艺术表演实践等。
毕业生就业方向: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工作,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汉语授课,声乐、器乐方向)专业30人。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学费7200元/年.人。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专业考试前到我校指定考点的招生考试组报名,并领取《内蒙古科技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每位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二张(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考号)。考试费200元(含初、复试费用,初、复试一起进行)。
2、考生凭二代身份证、《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内蒙古科技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指定地点、时间参加考试。
3、我校音乐表演专业为汉语授课专业,高中阶段为非汉语授课考生慎报。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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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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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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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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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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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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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科技大学音乐厅(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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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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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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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科目
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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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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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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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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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两首(伴奏自带)
2、试唱、练耳(五线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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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器乐考生演奏自选乐曲、练习曲各1首
2、 钢琴、手风琴考生演奏自选乐曲、练习曲各1首
3、 试唱、练耳(五线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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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声乐考生钢琴伴奏自备、器乐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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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声乐考生钢琴伴奏自备、器乐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八、成绩考核、划线、成绩公布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总分400分:专业技能考试300分;音乐素养考试100分(视唱60分,练耳40分)。
校考成绩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我校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从2016年5月中旬开始,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或内蒙古科技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imust.cn)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信息有误,考生须速与我校联系,由我校负责在2016年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音乐表演校考成绩。
九、政审和体检
音乐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和体检工作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
十、录取规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凡取得我校2016年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复审: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审。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楠0472-6896330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邮编:014010
网址:http://www.imust.cn或http://zhaosheng.imust.cn
十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内蒙古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