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院部,4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音乐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浙江、吉林(吉林省考生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音乐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内蒙古。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手风琴、扬琴考生。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招收吉他、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乐、民乐及流行演唱考生,民乐考生入学后零起点学习流行音乐。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五、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注: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制定;具体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考生须自带伴奏。
七、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专业加试日程安排(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注:报名费200元。
八、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6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美术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以省专业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新生入学后,根据专业加试成绩(吉林省考试依据另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专业方向。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201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考点报名,专业及专业方向,不可兼报。 2.参加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其中器乐方向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演奏乐器的名称。 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0022 咨询热线: 0431-85250087 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网 址:http://zsb.cc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