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河南)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西部特大城市、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3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与科研人员近3000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35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1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63人。其中先后有8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2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8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69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名四川省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人选,8名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7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学校历经60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文理渗透、理工管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27个学院,66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中国古代文学和基础数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学科,2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7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级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门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0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3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1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重点课程,1所有20余年历史的“校中校”——四川师范大学美育学校。学校生源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
二、专业介绍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数字媒体艺术、动漫与游戏创作、数字媒体与游戏软件开发以及教学或研究等基本理论素养、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在党政机关宣传部门、新闻传媒机构、影视文化传媒机构和动漫游戏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游戏美工、数字信息设计、数字空间设计、数字影视艺术和数字艺术教育5个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 素描与色彩、动画游戏概论、影视基础、音视频技术、计算机图形学、造型艺术、网络技术及应用、动漫设计、片头制作与影视特技、C&C++、JAVA基础、网络编程、游戏设计和游戏动漫运营等。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高尚人文精神和艺术修养,以及具备创新思维设计能力,能独立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广告设计、装潢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平面动画、三维动画、网页动画、卡通出版物等创作、制作、策划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动漫媒体设计3个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 立体构成、包装设计、广告设计、版面设计、书籍设计、展示设计、室内设计原理、办公空间设计、公共设施设计、景观规划与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卡通造型设计与(分镜)漫画创作、卡通雕塑、二维动画技术、三维动画技术、文学作品插图、后期制作技术等。
美术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高尚人文精神和艺术修养,具备创造能力,能独立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美术编辑以及艺术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国画、油画、版画3个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 工笔人物、工笔花鸟、写意人物、山水、写意花鸟、书法、篆刻、国画创作研究、油画技法研究、油画形态研究、油画色彩研究、黑白画技法、黑白木刻技法、套色木刻技法、丝网版画技法、人体技法表现。
动画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动画、影视特效及后期合成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理论与实践经验,能在动画影视公司、宣传或和文化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二维动画、三维动画2个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 动画概论、动画影片分析、卡通绘画技法、动画场景设计、动画剧本创作、动画分镜头设计、动画制作软件、动画导演基础、影视语言、数字影视摄像、数字影视剪辑、数字影视编导和数字影视特效等。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系统的服装设计基础理论与技能、且有一定原创设计能力、成衣设计能力,能承担品牌服装的设计研发工作,同时具有现代服装企业经营理念和设计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服装设计学、服装工艺与制作、服装材料、中外服装史、品牌设计与管理、服装CAD、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服装心理学、服装英语等。
音乐表演(声乐)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娴熟的演唱技巧和声乐作品演绎能力,能从事独唱、合唱等声乐舞台表演及声乐教学、合唱排练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声乐演唱、声乐排练、歌唱艺术、声乐合乐、语言正音、意大利语音、表演基础、视唱练耳与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基础、形体训练、中外音乐史与名曲赏析、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以及教师教育类、艺术管理类等选修课程。
音乐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学校、文艺和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钢琴、艺术概论、形体舞蹈、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电脑作曲、中外音乐史与名曲欣赏、配器、电脑音乐制作等。
表演(服装表演)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表演型或广告型的职业模特素质,具备服装市场营销与管理、公共关系、展演活动策划与主持等综合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美术基础、形体训练、舞蹈基础、音乐基础、模特表演基础、表演理论与技巧、表演编导、表演策划与组织、化妆与发型、服装服饰设计、品牌形象与策划、公共关系和市场营销管理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掌握广播电视及新闻理论,能够担当新闻播音、综艺类节目以及电视台娱乐与生活栏目的播音与主持人、出镜记者等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双语播音与主持、出镜记者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 播音学、播音发声学、播音基础、主持人学、朗诵、解说词写作、表演、新闻理论、广播电视新闻写作、摄影、新闻采访、电视文艺、中英文主持艺术、英美文学、中外新闻理论与业务、西方文化、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非线性编辑、平面设计、报刊编辑和广告策划等。
导演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导演艺术规律和理论,能够从事导演、电视策划及栏目策划编导、电视制作、摄影摄像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影视编导、摄影与摄像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 录音基础、音乐基础、视听语言、美学、色彩学、艺术概论、中外电影史、美术作品分析、中外文学、影视导演基础、影视剧创作、影视大师作品读解、影视精品赏析、绘画基础、摄影构图、广告摄影、电视摄像、数字图象处理技术、新闻摄影、影视光线艺术、纪录片创作、科教片创作基础、节目制作、影视剪辑学和影视动画等。
戏剧影视文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戏剧影视文学理论知识和较高审美水平又熟悉戏剧影视文学创作市场规律,具备广播与影视剧创作、文艺策划等编剧与策划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欧洲戏剧简史、文学文体写作、广播电视艺术概论、电视剧名作导读、电视剧原理、电视剧导演艺术、电视剧写作、电视剧评论、电视剧史、文学名著改编艺术、电视画面艺术、电视专题片创意、影视剧写作基础和电视制片管理等。
广播电视编导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与制作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水平,适合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音像、广告和新媒体等传媒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宣传部门、文艺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记者、编辑、主持、摄制、编导、策划及教学、研究、宣传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概论、大众传播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影视语言、播音主持、新闻采写、电视摄像、电视剪辑、影视编导、电脑设计、中外新闻史、新闻评论学、新闻编辑学、广告概论和美学原理等。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
②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招收文、理科考生;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和动画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
③表演(服装表演)等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5米、男生不低于1.7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类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考试时间分别为180分钟、180分钟和30分钟。素描、色彩和速写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2.编导类
考试科目为: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共计2门。其中,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2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200分。
3.声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声乐(自备歌曲3首)、视唱练耳,共计2门。声乐满分为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4.音乐学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共计3门。声乐满分为15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钢琴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5.服装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基础条件考测(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骨骼、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形、腿形、牙齿)、基本素质(步态、仪态、节奏感、协调性)、艺术表现力(自我介绍、特长展现、镜头感),共计3门。基础条件考测、基本素质和艺术表现力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6.播音类
播音类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其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①初试:考试科目为:朗诵(自备含自我介绍在内的朗诵材料)、特长展示(自备),共计2门。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尚需参加复试)。②复试:考试科目为:播音测试、即兴主持,共计2门。播音测试、即兴主持2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五、学费标准
广播电视编导10000元/生·年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学、动画、表演(服装表演)、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声乐)和美术学12000元/生·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导演15000元/生·年
注:以上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对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2.考生在报名现场需缴纳报名考试费:①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音乐学类、服装表演类和声乐表演类150元
3.考生只能在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参加考试,不得跨省借考。
4.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5.报名时间及地点参见第七条: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七、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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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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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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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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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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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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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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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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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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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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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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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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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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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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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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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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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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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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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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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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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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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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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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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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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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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湖南省、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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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装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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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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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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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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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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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表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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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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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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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
重庆省、甘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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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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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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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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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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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
重庆省、甘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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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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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类
|
650
|
电影电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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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湖南省、重庆省、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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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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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类
|
210
|
四川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
|
||
戏剧影视文学
|
100
|
四川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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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15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省、
陕西省、甘肃省 |
注:①分省来源计划待主管部门正式下达后,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sicnu.edu.cn/)上公布。
②音乐学类、声乐表演类、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16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
考试地点:郑州市河南第二十四中学
③编导类、服装表演类和播音类专业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16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2015年1月18日
考试地点:郑州市河南第二十四中学
八、各相关学院所在地
文学院: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美术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音乐学院: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服装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电影电视学院: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号
九、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美术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②编导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③播音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④音乐学类、声乐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说明:由于专业考试总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十、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在2015年4月30日前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开通“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供考生成绩查询。
2.对于参加我校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5年4月30日前后登陆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通过邮寄渠道向考生寄送《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艺术类招生考试命题时既定的评分标准和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特点组织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网 址:http://zj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