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师范、本科)
1) 声乐:演唱歌曲一至两首 120分
2) 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或一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120分
3) 视唱练耳:(1)视唱口试:一个升降号内各类调式(包括大、小调、民族调式)及各类节奏组合的视唱 20分;(2)练耳笔试:①音高听辨;②一个八度内的各类自然音程听辨;③和弦听辨;④常见节拍、节奏听辨;⑤旋律听辨记忆 80分
4) 音乐知识与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小学新课标教材 60分
(二)音乐表演(音乐舞蹈)(非师范、本科)
1) 外形条件、舞蹈先天条件 100分
2) 基本功(腰、腿、胯、软开度、弹跳)100分
3) 舞蹈表演(舞蹈感觉)100分
4) 模仿(舞蹈动作、节奏感)100分
(三)音乐表演(非师范本科,含声乐演唱方向、键盘乐器演奏方向、民族乐器演奏方向、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视唱练耳、乐理考试内容和方法与音乐学专业相同。
1) 声乐演唱方向
美声、民族唱法演唱方向:演唱歌曲两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
2) 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1】钢琴:演奏练习曲(740以上程度)一首、复调曲(二部创意曲程度以上) 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手风琴:演奏练习曲(740以上程度)、复调(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技术性较强的大型乐曲各一首。
3) 民族乐器演奏方向
【1】二胡: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2】竹笛:音阶一条;中等难度的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
【3】古筝:练习曲一首;传统乐曲一首(四级以上);现代乐曲一首。
4) 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1】小提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
【2】圆号:音阶、琶音、三度模进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
【3】萨克斯: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连音、吐音;调性任选);任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较慢连音与快速吐音);大型乐曲一首(不带伴奏)。
5) 音乐表演各科成绩分配如下:
【1】主科 300分 【2】视唱练耳 70分
【3】乐理 30分
特别提示:音乐表演各专业对视唱练耳有单科要求,视唱练耳单科成绩必须达到40分。凡未达到以上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本科)
1)一次面试
2)考试项目:自备稿件朗诵(100分)、指定稿件播读(100分)、才艺展示(100分)、形象与上镜(不化妆、100分),总计400分。
(五)艺术设计、美术学
1)考试科目
(1)素描 200分
(2)色彩 200分
2)考试要求:
(1)素描:考查考生运用单色造型的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的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2)色彩:考察考生对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要求考生对色调、色彩的对比关系、画面组织及色彩规律认知均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六)艺术教育(师范、本科)
1、艺术教育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
(1)音乐基础:参考林鸿平主编《乐理 视唱 练耳》 100分
(2)声乐:演唱歌曲1——2首 100分
(3)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100分
(4)视唱:一个升降记号内的视唱练习 100分
2)、美术
(1)素描150分
(2)色彩150分
(3)简笔画100分
2、考试要求:
1)声乐:考查学生对音高、节奏的准确把握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表现。
2)钢琴(或其它乐器):考查学生的钢琴基础。要求学生能正确地触键,节奏准确,弹奏流畅,有一定的表现力。
3)素描:考查考生运用单色造型的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的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4)色彩:考察考生对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要求考生对色调、色彩的对比关系、画面组织及色彩规律认知均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注意:
A、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请自备所需的画板(不超过四开)、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B、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请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