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高考辅导:浅谈“行动和动作”练习的内外两部分
生:听说“行动”还包含有“内”“外”两个部分,为什么还要分这么多部分呢?这在学习中有什么意义吗?
师:是的,“行动”包含了“心理行动”和“形体行动”两个部分,具有内心思想变化和情感活动的都属于“心理行动”部分。需要动用手、脚等形体活动的都属于“形体行动”部分。例如:“安慰一个不幸的人”(这是具有明显“心理内容”的“行动”),如何去“安慰”呢?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形体方面的动作:轻轻地走进房间,随手慢慢地关上门,搬过一把椅子来坐在他(她)的身旁,停顿一下观察对方的反应,把纸巾递给对方……这一些动作因为是配合完成“安慰一个不幸的人”这个心理行动的,所以称为“形体行动”。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很生动和精确的解释,现摘录于下,供教学中解惑之用:
一个人在舞台上坐着不动,还不能确定他就是没有行动,可以一动也不动,却是真正在动着,不过不是外部的动—一形体的动,而是内部的动——心理的动。这还不算。有时候形体之所以不动是由于强烈的内部行动所造成的,这种强烈的內部行动在创作中特别重要而有趣。艺术的价值就决定于这种行动的心理內容。所以我要稍为改动一下我的公式, 而这样说: 在舞台上需要行动——内部行动和外部行动。
在现实生活中,“心理”和“形体”是不能分的,因为一切发生的事情都与某些人有切身利害的关系,自然而然地会由内心需要而采取“行动”,必然相应的出现形体方面的反应。到了假定的情境中,有一个以假当真的创造过程,若技巧不精,则容易内外脱节。再则艺术中的表现需要鲜明性,不能由形体自然地、随意地对心理活动进行配合,需要对形体的反应精选和突出。因而可以说,对“舞台行动”而言,没有不含有心理任务的“形体行动”,也没有不表现于形体方面的“心理行动”
“形体行动”(即“外部行动”)有时可能是作为执行某一“心理行动”(即“内部行动”)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形体行动具有从属的性质。如:走进房间,关上门。这关门的动作可能是为了安慰某人可能为了恳求某人原谅,也可能是找某人算账。这“走进房间去要作一番机密谈话,可是房门怎么也关不上,:他(她)在执行这一“形体行动”过程中自然会很生气,感到懊丧,甚至影响他(她)“心理行动”的正常执行。
还有一种情况是“心理行动”与“形体行动”相互影响。如:你下午要出门,正在“收拾行李”,这是“行动”(收拾衣物,准备出门)。为完成这个“行动”要做出一连串“形体”方面的动作,如搬出箱子,把需要带走的衣服叠好放到箱子里去等等,也就是说形体行动“方面的特征较强;可是你同时又在和对方争论,责备对方。“责备”这个“行动”在心理方面的特征很强(为什么要“责备他”?他怎么伤害了你,使你不得不在下午出门之前还要责备他?),这就是说你同时在执行另一个心理任务较重的“行动”。说着说着和对方争论起来了,就可能放缓了收拾房间的种种“形体行动”,全神贯注到争论中去。而这时的形体活动虽还在收拾房间,但收拾的节奏、形体上的强调都服从于争论中“责备”这个行动节奏的需要。若这时有一个笨重的物件要从上面搬下来,可能就要暂时停止争论,“整理行装,准备出门”这个行动又上升为主要的了。等搬完了物件再继续争论。这就是“形体行动”和“心理行动”在执行之中的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