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 我校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只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志愿而未填报南广学院志愿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二)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3.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 录取时,以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未取得相应合格证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江苏生源考生在取得一个专业以上合格证时,实行志愿清,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为准进行录取。
(四)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本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普通类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六)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宣传发行)、录音艺术、摄影(电视摄影)、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数字电影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节目主持)等12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流行, 歌曲演唱、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钢琴调律)、表演、照明艺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5个专业(方, 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动画等4个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重 要 说 明
(一)初试结果查询。共同考点2016年2月5日9:00后考生可在考点现场查看,也可登陆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网站(http://www.cucn.edu.cn)查询。初试合格考生务必于当日9:00—12:00到考点现场办理复试手续。
(二)复试(含初复试合并)结果查询。根据报考人数,划分共同考点和独立考点合格证的发放比例,分别确定合格人,, , 数。考生于2016年4月上旬登录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果。专业考试合格者请上网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寄发。
(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四)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试读一年的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试读期满后,合格者正式办理学籍手续转入二年级学习,试读不合格者(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五)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六)考生赴考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