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评分办法
(一)承认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业统考招生简章;
(二)所有参加钱江学院专业校考的专业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100分(初试、复试一律不化妆)
(1)专业初试(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朗读指定材料(时间3分钟之内)
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朗读指定材料
②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限3分钟以内完成评述,并要求脱稿)
③现场考问
2、广播电视编导(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面试)50%(初试摄像)
①命题讲述:根据提供的素材进行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
②现场考察:艺术素质综合考察,包括影视文化艺术方面的基本知识等
(2)专业复试(笔试)50%
①影视作品分析:根据影视短片写一篇分析文章,可以从主题、结构、艺术特点、人物情节设置以及画面组合、声音效果等方面分析,字数1200字
②看图编故事:根据图片内容构思一个情节完整的故事,字数800字
3、舞蹈学(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100分(要求舞蹈道具自备,初试穿紧身体操衣)
(1)专业初试:(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基本条件测试(软、开度,弹跳力)
②模仿能力测试,老师示范考生模仿
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备舞蹈表演(约三分钟)
②个人舞蹈技巧展示
③抽题即兴编舞表演
4、舞蹈学(模特与礼仪)(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100分(要求服装、鞋自备,考试时穿紧身体操衣)
(1)专业初试:(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形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
②考官问答
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台步(转身、造型、乐感)
②模仿能力测试,老师示范考生模仿
③综合评价
5、音乐表演(声乐)(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题材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②考官问答;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不重复初试曲目);②考官问答;③综合评价
6、音乐表演(器乐)(浙江省外考点)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题材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②考官问答;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不重复初试曲目);②考官问答;③综合评价
六、填报志愿及文化考试
1、所有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均由组织考试的学校于4月15日前发给《专业考试成绩单》;其中,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15日左右在我院招生网http://qjzs.hznu.edu.cn/
录取查询栏中查询校考成绩,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2、只有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院在各省的高考志愿;
3、考生须于2016年6月7日–9日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4、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七、录取原则
1、承认各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2、学院在浙江省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舞蹈学(模特与礼仪)、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艺术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八、毕业文凭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一概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016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为非师范类专业;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院不设民族餐。
学院地址:
文一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邮编:310012
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咨询电话:0571-28865806院招生网址:http://qjzs.hznu.edu.cn
声明:我院在任何地区都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