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6年2月19日在学院以展牌形式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2月26日在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名单,学院内不再张榜公布。3月1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本人学校所在的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办理)
八、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九、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总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总分100分)与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100分)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时间、地点
(一)天津音乐学院
1.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联系电话:022-24160044)
2.报名范围:全国考生(在外省市考点报考后的考生不能重复报名)
3.报名时间:2016年2月13日—14日
4.考试时间:2016年2月15日—2月22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北院、南院)
初试:2016年2月15日—2月17日;2月19日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2016年2月20日—2月22日;
2月26日在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参加文考考生名单。
(二)甘肃省兰州(允许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报考)
1.报名地点:兰州艺术学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联系电话:0931-8651485)
2.报名范围:除甘肃省考生外,允许青海、宁夏、新疆3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3.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13日(随报随考)
4.考试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日
初试:2016年1月13日(专业考试)
复试:2016年1月14日(专业考试、乐理、听写、视唱)
(三)湖南省长沙(允许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报考)
1.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联系电话:0731-88631212)
2.报名范围:除湖南省考生外,允许四川、贵州、湖北、江西、广西、广东6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3.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13日
4.考试时间:2016年1月14日、15日
初试:2016年1月14日(专业考试)
复试:2016年1月15日(专业考试、乐理、听写、视唱)
(四)河南省郑州(允许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报考)
1.报名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地址:郑州市大学路75号。联系电话:0371-67767105)
2.报名范围:除河南省考生外,允许陕西、安徽、江苏3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3.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日
4.考试时间:2016年1月15日、16日
初试:2016年1月15日(专业考试)
复试:2016年1月16日(专业考试、乐理、听写、视唱)
外地考点涉及省份考生可选择到天津音乐学院报考,但不能重复报考。兰州、长沙、郑州考点未涉及的省份考生均需到天津音乐学院本院报考。
五、报考条件、要求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可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手续
1.所需证件:考生需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