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方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2016年4月1日以后,音乐类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绘画(中国画专业代号01,21、绘画专业代号02,22、版画专业代号03,23、水彩画专业代号04,24)、美术学(专业代号05,25)、雕塑(专业代号06,26)、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7,27)、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8,28、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9,29、装饰艺术设计专业代号10,30、工业品造型设计专业代号11,31、服装设计专业代号12,32、舞台美术设计专业代号13,33、、数字媒体设计专业代号16,36)、动画(专业代号14,34)、音乐表演(美声专业代号41、民声专业代号42、长调专业代号43、马头琴专业代号44、钢琴专业代号45、手风琴专业代号46、民乐专业代号47、管乐专业代号48、弦乐专业代号49)、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号50,51、民族音乐专业代号17、阿拉善民歌专业代号1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52)、舞蹈编导(专业代号53,54)、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专业代号55)、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60,61)等专业,按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综合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6,57)、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8,59)、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62)等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63,64,19)、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专业代号65)和艺术设计(满洲里校区就读,专业代号37),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再次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九、几项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新生入学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汉语授课学生7200元/学年;蒙语授课学生5760元/学年。
3.学生在校期间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美术类学生画具自备。
十、咨询联系地址
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4992253(语音),4993105(语音),8935886(人工)。
专业考试报名网址:http://exam.ndzsw.cn。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现场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北校区,电话0471-4977203、0471-4973179。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承认全区联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
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现场报名地址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