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6年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报考须知.
1.专业考试报名: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按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由于报名、考试时间冲突等问题,考生也可携带复印件代报或团报。
2.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学前教育专业文理兼收。
3.考生可以报考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三个专业中的两个。
4.音乐学、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两个专业成绩通用。
5.凡兼报的考生需分别办理报名手续。
6.音乐学(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考试科目:视唱、技能主项、技能副项,技能主项可以是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舞蹈及其他器乐,但非声乐技能主项的考生第一技能副项必须是声乐。
7.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视唱、技能主项。专业考试内容:技能设舞蹈、声乐、钢琴、手风琴、唢呐、琵琶、二胡、古筝、小提琴等几个方向。
8.音乐类考生其专业技能考试可在我校规定的专业技能考试时间段内自愿选择时间。
9.考生考试所需服装、乐器自备,考试钢琴由学校提供。
10.艺术专业考试地点:德州学院音乐楼。
11.根据《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发放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再区分本、专科,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科或专科。
12.考试成绩查询请于2016年3月1日后在德州学院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d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