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艺术设计、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在专业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摄影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
六、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办公室:022-23766422022-23766704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邮编:300387
乘车路线:1.天津站:乘公交951路;2.天津西站:乘公交52路至王顶堤立交桥站原站换乘849、968路;3.天津南站:乘高铁专线718路至久华里站,对面换乘849、951路;4.杨柳青站:乘公交175路至天津图书馆站,对面换乘968路;5.天津北站:乘公交903路至华苑路终点站,换乘849、968或96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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