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11大学科门类。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一、 学院与招生专业简介
(一)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1年正式建院,下设音乐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和音乐研究所。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米,拥有综合教学楼2栋、教学琴房200多间。建设有先进水平的音乐厅、音乐技术实验室、录音棚、MIDI室、多媒体教室、合唱指挥教室、数码钢琴室。现有专任教师87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者和在读博士14人,师资力量居国内同类院系前列。音乐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建设专业,音乐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艺术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及音乐教学论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得艺术学专业硕士点,现正在申报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生综合素质高,如许睿子、段琼获全国青少年艺术节总决赛青年组舞蹈类金奖。2014年与空军代表队合作参加全国第十四届CCTV青歌赛合唱比赛获得金奖。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美术学院:学院现为全国八所“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训培养基地”之一,是湖南省唯一集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为一体的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的高等美术学府。拥有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等6个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师资力量雄厚,70余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9名,副教授24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5名,另外聘请了美国、韩国、日本及国内十多位著名专家学者为我院客座教授。学院有建设一流的美术楼、设计楼和空间与表现艺术实验楼,有功能完备的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子阅览室。专业图书资料收藏居同类院校前列。招生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工学院:学院现拥有职业技术教育学、电路与系统、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4个硕士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80余人,正、副教授及相应职称者4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2人。学院教学设施齐备,环境优美,拥有综合教学楼、服装设计楼和机械实习工场共计18000平方米的教学及实践实习场地。拥有湖南师大艺术设计与工程研究中心、长沙服饰工艺研究中心。学生综合素质高,如服饰艺术表演专业的学生曾获2013年韩国首尔“亚洲时尚盛典”模特大赛“亚洲最佳模特”奖;2014年第十一届国际职业模特大赛中国皇后总决赛冠军。招生专业: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表演专业。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院现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6个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专职教授12人,副教授16人,博士生导师3人,有博士学位者和在读博士27人。学院拥有省“百人工程”学者1人,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省青年骨干教师4人。学生综合素质高,如04级播主学生田婷婷获得第5届白象杯CCTV主持人大赛第17名,04级播主学生王雨婷获得山东省“天使任务”全国总冠军,参演电视剧《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学院已被湖南省委宣传部确定为“湖南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被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和出版集团确定为“湖南省出版人才培养基地”。
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二)招生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严格执行该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条件者将作退档处理。
美术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美术学专业分为中国画、油画、水彩、书画四个专业方向。开设素描、水彩画、油画、中国画、工艺美术、中外美术史、美术技法理论、书法、美术教学法、艺术概论等课程。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艺术设计学(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环境艺术设计、影视艺术设计、动漫艺术设计、陶艺雕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形象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开设基础图案、素描、水彩画、平面构成、立体构成、工艺美术、字体设计、中国画、标志设计、设计原理、设计表现技法、设计制图、人体工学、透视学、CI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书装设计、电脑设计等147门课程。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素描、色彩、基础图案、设计理论、透视学、三大构成、中国画、装饰画、简笔画、民间美术、设计史、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广告招贴设计、CI设计、展示设计等课程。培养平面设计及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设计师和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设计专业的教学人才。培养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工作并具备独立开办艺术设计公司能力的人才。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服装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服装CAD、CORELDRAW、PHOTOSHOP等设计软件、市场营销、时装画等课程。培养能系统掌握服装设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结合市场需求设计各类服装,掌握服装结构设计与工艺设计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较系统的服装裁剪缝制技术和成衣制板能力的人才。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舞蹈编导、音乐、演讲与口才、服装设计、服装工艺、立体裁剪、美容化妆、市场营销、计算机基础及服装CAD、CORELDRAW、PHOTOSHOP等设计软件、时装画等课程。培养能系统掌握服装表演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服装舞台编导能力和组织能力;系统掌握舞蹈、播音主持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舞台编导和主持能力的人才。能在高等院校、影视媒体、大型服装企业及公司从事专业教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编导、模特经纪、播音主持、高等文秘、公关等工作。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报考要求:
T台模特(大模)男性身高1.80米以上,女性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形体比例匀称。
平面模特、广告模特(小模)男性身高1.75--1.80米,女性身高1.65--1.70米,五官端正,形体比例匀称。
播音与主持艺术 (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学、美学、中外文学、传播学、播音创作基础、发声学、形体及表演、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基础写作、演讲与口才、影视文化等专业必修课程近40门。该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播音、主持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电视编导、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导播、广播电视技术、戏剧概论、视听语言、广播编导艺术、影视精品读解、电视音乐与音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课程。本专业面向电视台、电台和影视传媒机构,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功底、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频道的策划、编导、主持和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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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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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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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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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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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北、黑龙江、山西、浙江、福建、辽宁、江苏、河南、陕西、安徽、广西、广东、江西、甘肃、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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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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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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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北、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西、江西、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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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艺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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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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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北、河南、山东、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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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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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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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北、山西、河南、安徽、山东、四川、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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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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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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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四川、山西、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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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15年生源计划表。我校面向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使用湖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与专业最低控制线。
三、 专业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艺术类考试时间安排表》(点击进入)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艺术类专业准考证。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音乐类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服饰艺术表演专业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校考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音乐类(舞蹈学专业):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美术类专业:素描;色彩。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形体测量与摄像上镜;T台表演和展示(泳装、生活装);个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散文、诗歌等);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五、 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http://zsb.hunnu.edu.cn)发布校考成绩,按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须我校校考专业合格,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填报服饰艺术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70%+高考文化分*3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考生报考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731-88631079
美术学院:0731-88838500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3048
工学院:0731-88873053
学校招生办:0731-88872168、88872412、88872222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