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东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外省)
一、招生面向省份: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本科,学制四年)
招生专业 | 省市 | 文理兼收 |
艺术设计 | 浙江 | 12 |
山东 | 12 | |
河南 | 10 | |
安徽 | 10 | |
江苏 | 12 |
三、录取原则
1.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华东理工大学组织的美术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且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江苏考生为56分)。
4.在以上三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校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其中江苏省不分文理,不进行文化成绩折算。
四、报名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2.无色盲、色弱。
五、校考科目及计分方法、合格比例
1.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考试科目为色彩基础(默写静物)、素描基础(默写人物)、设计基础(命题表达)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校考美术成绩由考生的三门科目成绩相加而成。
2.合格比例:华东理工大学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发放美术考试合格证。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及考试安排:(注:待定的内容,在与各省级招办联系确定后发布)
考生所在省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浙江省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河南省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山东省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江苏省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安徽省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时间 | 8:30~11:00 | 12:00~14:00 | 14:30~17:00 |
科目 | 色彩基础 | 素描基础 | 设计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