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属高等艺术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培养电影专业人才的高等学校。我院以其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等独特优势,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06年我院本科、高职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本科共招309 名;高职共招180 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本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
系 别 |
专 业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人数 |
1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 |
4年 |
8000 |
20 |
2 |
导演系 |
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 |
4年 |
10000 |
15 |
3 |
表演学院 |
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
4年 |
10000 |
30 |
4 |
摄影系 |
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 |
4年 |
10000 |
10 |
5 |
摄影系 |
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 |
4年 |
10000 |
6 |
6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 |
4年 |
10000 |
12 |
7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
4年 |
10000 |
12 |
8 |
美术系 |
广告学专业(影视广告方向) |
4年 |
10000 |
15 |
9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 |
4年 |
10000 |
12 |
10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
4年 |
10000 |
12 |
11 |
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
4年 |
6000 |
30 |
12 |
摄影学院 |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
4年 |
10000 |
15 |
13 |
摄影学院 |
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 |
4年 |
10000 |
15 |
14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 |
4年 |
10000 |
20 |
15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 |
4年 |
10000 |
45 |
16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 |
4年 |
10000 |
20 |
17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漫画方向) |
4年 |
10000 |
20 |
二、高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
系 别 |
专 业 |
学制 |
学费(元/年) |
人数 |
1 |
表演学院 |
影视表演专业(表演方向) |
2年 |
19000 |
90 |
2 |
管理系 |
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
2年 |
12000 |
30 |
3 |
动画学院 |
影视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 |
2年 |
19000 |
30 |
4 |
动画学院 |
影视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 |
2年 |
19000 |
30 |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者双目视力均应在4.8 以上(经佩带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3米,女身高不低于1.62米。报考摄影专业者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录音专业各方向者,均要求无色盲。报考管理专业本科者,男女比例各占50%。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 、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青年报考我院,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我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同时,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同址)或北京市高招办、福建省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及考试事项
北京电影学院属艺术类院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报名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的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省市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所设报名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A 、 专业考试1 、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2 )介绍信: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学校、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乡、街道办事处介绍信,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3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凡已有生源所在省市的报名证必须交复印件一份。
(4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即可)
(5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5 张(含报名表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
(6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 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7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 、考生报名须经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 、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报名资料请自备两份)并参加该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但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第一志向、第二志向。
4 、考生报考我院本科某一专业方向的同时,也可报考该专业方向相同的高职(即:兼报同一专业方向本科与高职的考生,视为报考一个专业方向。单报或兼报高职报名、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均与本科一致)。只须参加该专业本科的考试,其考试成绩一考两用,该项成绩同时作为本科、高职的专业考试成绩。
5 、凡单报或兼报高职的考生在报名与填写高考志愿时,必须正确填写所报考高职专业的名称。报名与填写志愿时没有填写高职专业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不报考高职,将不被高职录取。
6 、考生专业合格者领取《文化考试通知单》,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报名参加文化考试时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填写在正确位置。
B 、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院所发《文化考试通知单》参加文化考试的报名,必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
六、专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系别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报名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剧作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7日 |
2月9日-2月19日 |
导演系 |
导演专业 (纪录片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7日 |
2月9日-2月23日 |
表演学院 |
表演专业 (表演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8日 |
2月9日-3月1日 |
摄影系 |
摄影专业 (电影摄影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6日—10日 |
2月12日-2月19日 |
摄影系 |
摄影专业 (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6日-10日 |
2月12日-2月15日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影视人物造型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7日 |
2月9日-2月19日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7日 |
2月9日-2月19日 |
美术系 |
广告学专业 (影视广告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7日 |
2月9日-2月19日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专业 (录音艺术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7日 |
2月9日-2月18日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专业 (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5日—7日 |
2月9日-2月18日 |
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影视管理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6日—8日 |
2月10日-2月24日 |
摄影学院 |
摄影专业 (图片摄影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7日-9日 |
2月11日-2月22日 |
摄影学院 |
摄影专业 (图片商业摄影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7日-9日 |
2月11日-2月22日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 (游戏设计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7日-9日 |
2月11日-2月25日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 (动画艺术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7日-9日 |
2月11日-2月25日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 (漫画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7日-9日 |
2月11日-2月25日 |
动画学院 |
动画专业 (电脑动画方向) |
北京(本院) |
2月7日-9日 |
2月11日-2月25日 |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
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剧作方向) |
初试 |
笔试:电影剧作小品创作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 |
|
三试 |
口试:基本素质考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和语言表达能力) |
|
导演专业 (纪录片方向) |
初试 |
笔试:综合文艺常识、写作 |
复试 |
面试:故事、小品、美术、音乐作品分析 |
|
三试 |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
|
表演专业 (表演方向) |
初试 |
|
复试 |
|
|
三试 |
|
|
摄影专业 (电影摄影方向) |
初试 |
笔试:(1)文艺及综合素质(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摄影、智力测试等内容) |
复试 |
笔试:(1)影片读解(观摩故事片后回答有关此影片内容的相关问题。) (2)绘画(半身人像素描) |
|
三试 |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
|
摄影专业 (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 |
一试 |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欢迎考生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
摄影专业 (图片摄影方向) |
初试 |
笔试:摄影知识,摄影作品分析。 |
复试 |
现场拍摄(以命题方式现场拍摄,考生自带相机,选择用传统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由考生自己决定。数码相机JPG格式存储,拍摄不超过15张) |
|
三试 |
口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 (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
|
摄影专业 (图片商业摄影方向) |
初试 |
笔试:摄影常识,计算机图形处理。 |
复试 |
素描、色彩 |
|
三试 |
口试:文艺理论常识。 |
|
录音艺术专业 (录音艺术方向) |
初试 |
笔试:录音作品分析。 |
复试 |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两首乐曲,命题声音分析。 |
|
录音艺术专业 (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
初试 |
笔试:乐理,听写(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
复试 |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两首乐曲,综合素质考察。 |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影视管理方向) |
初试 |
(1)笔试:综合常识(包括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智力测试等基本知识)。(2)面试:综合素质及影视管理潜质考察。 |
复试 |
口试:考查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
|
动画专业 (动画艺术方向) |
初试 |
素描 |
复试 |
命题创作(四格漫画,要求着色)。 |
|
三试 |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漫画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
动画专业 (游戏设计方向) |
初试 |
(1)笔试: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2)速写 |
复试 |
命题创作(要求着色)。 |
|
三试 |
口试:文艺理论、动画及游戏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
动画专业 (漫画方向) |
初试 |
速写、默写 |
复试 |
命题创作(故事漫画)。 |
|
三试 |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漫画常识 (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
动画专业 (电脑动画方向) |
初试 |
造型设计 |
复试 |
命题创作(要求着色)。 |
|
三试 |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漫画常识 (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 |
初试 |
素描 |
复试 |
命题创作(影视人物造型设计,限水彩、水粉工具) |
|
三试 |
口试:电影艺术、美术、文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
初试 |
素描 |
复试 |
(1)命题创作(数字空间创意设计)(2)笔试(计算机常识、综合文艺常识) |
|
三试 |
口试:电影、美术、文学、艺术、现代设计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
|
广告学专业 (影视广告方向) |
初试 |
命题创作(文案创意、镜头画面) |
复试 |
(1)影视广告作品分析(2)笔试(综合文艺常识) |
|
三试 |
口试:广告、文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无需伴奏。报考图片摄影专业复试拍摄,考生自带相机,选择用传统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由考生自己决定。
2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凡报名时尚未有生源地考生号的考生,务必在4月1日前将生源地考生号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因学院上报各省招办专业合格名单时必须需要生源所在地的报名号传递专业考试成绩,如不按时寄来责任自负。
3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代码为准,有问题请考生向本省市招办咨询。此外,填报高考志愿后,请及时告之所报第一志愿的系办公室。
八、录取录取的分数线:
专业考试合格后,文化考试成绩参考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我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分本科和高职两个层次,按各专业不同的具体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本科各专业录取办法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录取和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三种。
1.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广告学专业(影视广告方向)、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此外,导演专业(纪录片方向)要求英语分数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 分),择优录取。
2.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文化考试
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 考生文化课成绩÷ 750×100 ×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 )。择优录取。
3.按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此外,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高职录取办法为:影视表演专业(表演方向)、影视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影视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高职考生均必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 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 、本科、高职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 、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 、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高职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4 、本科、高职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几项规定:
1 、 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 、 06 级高职全部新生及动画学院06级本科新生就读、住宿均在北京电影学院西北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北庄子村稻香湖公园中关村国际教育园区)。
3 、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3 、学生在校期间须义务献血一次。
4 、新生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 号北京电影学院招生
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 )
1606600 ;(010 )82283379;(010 )82048291招生监察电话:(010 )
82044801;(010 )82283311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 公共汽车" 蓟门桥" 站
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 蓟门桥" 站下车。
乘304 、323 (快)、392 、398 、603 (支)、719 、725 、743 、748 、
816 、833 、834 、836 路公共汽车" 蓟门桥" 站下车。
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