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演员遭遇角色 是彼此相融还是你死我活
在演员与角色之间,观众看到的究竟是演员扮演的角色,还是扮演角色的演员,这样的问题是永远可以争论下去的。主张“艺术作为一种行为”的美学家沃尔特斯托里夫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但是为了把戏剧表演看作是一种行为,他就必须強调,观众看到的是扮演着角色的演员,而不是演员扮演的角色。实际上他自己也不能不承认,究竟是演员扮演的角色,还是扮演角色的演员,这样的问题本身就应该是模糊的。
我们决不能下结论说,我们总是能清楚地区别戏剧表演世界中呈现的事物和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事物的不同之处,……相反,许多重要而微妙的或剧效果就在于能够让演关在自己和角色中进进出出,而在允许这种进进出出之间所保持的模糊效果。”既然如此,又有什么理由认为观众看到的必须是扮演角色的演员,而不是演员所扮演的角色呢?而又有什么理由去反对第四面墙所倡导的幻觉理论呢?只有一种解释是可能的,那就是为了强调艺术是一种行为,戏剧艺术是演员的一种行为。
的确,我以为在演员与角色这一对关系上须持两种态度:其一是运用模糊思维看待它,哲学家康德认为“模糊概念比清晰概念更富于表现力”的观念,对我们理解和处理演员与角色这一对矛盾会有益处。对这一相互联系和相互取长补短中所显示出来的“可此可彼”的具有不确定性的思维现象,我们应从整体上去理解,将藏在精确的形式背后的深刻内涵揭示出来,各有所长、相互补充,辩证统一地去处理。模糊思维和精确思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互为表达对方内容的手段。其二是艺术现象往往是‘即此即彼’,‘亦此亦彼’,以至于‘彼此相融’。
确实,我们对待表演艺术的各种观点,不可“非此即彼”,更不能“你死我活”,要提倡“兼容并蓄”、“亦此亦彼”,英国导演彼德?布鲁克说过:我从不相信艺术真理的绝对性……。确实,我们对演员与角色这一对关系,应持一种开放性,包容性,丰富性与和谐性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