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项目经理指从事演出行业的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工程及其设备的研制、设计、生产、配置、安装、调试、检测、操作、系统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根据舞台工程和舞美工程的要求,分为一级项目经理和二级项目经理两级资质,由省级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考核评定,中国演出家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一级项目经理 1、报考一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灯光师、高级音响师、高级机械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高级职称者。 (2)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专业灯光师、专业音响师、舞台机械师、工程师等中级职称后,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 (3)获研究生学历,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年以上。 (4)获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舞台灯光、音响、机械专业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如管理的工程项目获奖,工程的知名度较高等)。 2、报考一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工程、技术业绩成果之一: (1)已获得舞台专业高级灯光师、高级音响师、高级机械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高级职称者。 (2)主持或为主负责完成一项500万元以上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系统维护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或技术工作。 (3)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市)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技术成果一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独立担任大型新剧(节)目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该剧(节)目获国家二等奖以上1台或三等奖2台。 (6)独立担任大型新剧(节)目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该剧(节)目获省一等奖1台或二等奖2台。 (7)独立担任中、小型新剧(节)目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该剧(节)目获国家一等奖1台或二等奖2台或三等奖3台。 (8)独立担任中、小型新剧(节)目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该剧(节)目获省级一等奖2台或二等奖3台。 (9)独立担任舞台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的大型新剧(节)目,该剧(节)目获国家综合奖2台或省综合奖3台。 (10)出色完成10台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大型上演剧(节)目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系统维护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在省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受到观众的欢迎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具备上述学历、资历及工作业绩并通过省级演出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考核。 (二)二级项目经理 1、报考二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有舞台专业灯光师、音响师、舞台机械师、工程师、经济师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者。 (2)大专学历以上,取得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员资格或助理工程师等初级职称后,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年以上。 (3)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6年以上。 (6)中专毕业,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0年以上。 (7)虽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取得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员资格后,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业绩成果在质量和数量上明显优于本资格条件第四条之规定。 2、报考二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工程、技术业绩成果之一: (1)已获得舞台专业灯光师、音响师、舞台机械师、工程师、经济师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者。 (2)为主或参与完成1项300万元以上舞台灯光、音响、机械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系统维护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或技术工作。 (3)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1项获奖项目的参与人。 (4)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参与人。 (5)担任剧(节)目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获省级奖项1台。 (6)担任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的剧(节)目,获省(部)级以上综合奖1台或市(厅)综合奖2台。 (7)出色地完成有一定技术难度的1台大型和5台中小型上演剧(节)目的专业灯光、音响、机械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系统维护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演出效果,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受到观众欢迎和专家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