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舞台艺术的巨大成就,隆重推出全省戏剧表演艺术队伍的杰出代表,充分调动文化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河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省委、省政府决定,2013年在全省开展“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评选表彰活动。
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评选表彰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舞台艺术的巨大成就,隆重推出全省戏剧表演艺术队伍的杰出代表,充分调动文化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河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中举办“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范围、数量
(一)评选范围
我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中从事职业表演艺术的演员均可参加评选。艺术门类包括地方戏曲、话剧、京剧等。
(二)评选数量及荣誉名称
本次评选活动拟评出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为我省舞台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老、中、青表演艺术家各10名,由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河南省杰出表演艺术家”;“河南省优秀表演艺术家”;“河南省优秀青年演员”称号。
三、评选条件
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群众评议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7月下旬开始,9月份结束。评选工作分为申报、推荐、审核、评选四个阶段。
(一)申报。凡在全省国办艺术表演团体或已经注册的民营戏剧艺术表演团体正式工作的演员,符合参评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填写《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评选申报表》。
(二)推荐。各市文化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在参评演员自行申报的基础上,采取专家评选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选,推荐出各地各单位三个年龄段表演艺术家候选人。各市地推荐候选人每年龄段人选各2人(济源市推荐每年龄段人选各1人),省直院团可推荐候选人每年龄段人选各10人。各市文化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需提交候选人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组织推荐材料。
(三)审核。初评办公室负责各市地、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
(四)评选。通过初评的候选人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终评。经群众评议和专家评选,从初评候选人中推选出河南省表演艺术家终评候选人。
1、群众评议。所有终评候选人将全部刊载在《河南日报》、《大河报》、大河网、河南文化网,由群众通过现场投票,网上投票(大河网、河南文化网),手机短信(中国移动)三种形式进行投票初选。“优秀表演艺术家”初评候选人、“优秀青年演员”初评候选人须参加河南电视台“梨园春”栏目现场表演。按照行当要求,全面考评演员在本行当的艺术实力。
2、专家评选。初评候选人在接受群众评议的同时,报由省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委会进行专家评选。
3、确定人选。专家投票占60%分值;群众投票占40%分值,二者相加按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序1:1推选出河南省30个戏剧表演艺术家拟定人选。
其中,群众投票40%分值分配如下:“优秀表演艺术家”初评候选人和“优秀青年演员”初评候选人,“梨园春”栏目现场观众和评委投票分值占得分总值的20%;网络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各占10%。“杰出表演艺术家”初评候选人不参加“梨园春”栏目现场表演,网络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各占得分总值的20%。
4、对推选出的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拟定人选,在《河南日报》和《大河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和问题的,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五)本次评选活动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制定严格的评审纪律,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正与公平。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河南省杰出表演艺术家”评选条件
1、全省国办艺术表演团体或已经注册的民营戏剧艺术表演团体职业演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上(194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已去世的老文艺工作者);
2、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艺术,热爱观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在艺术上有很高的造诣,在社会上有广泛的影响;
4、本人主演(或担当主要配角)的剧目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并广泛流传。
(二)“河南省优秀表演艺术家”评选条件
1、全省国办艺术表演团体或已经注册的民营戏剧艺术表演团体职业演员,年龄在35周岁—59周岁之间(1949年1月2日之后至197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艺术,热爱观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须有正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知名度;
4、从事艺术工作20年以上(不含在校学习时间);
5、具有本人主演(或担当主要配角)的3部以上代表性演出剧目;
6、本人获得过3次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设立的省部级以上专业单项奖;
7、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
8、坚持长年一线演出,担纲院团主演或业务骨干力量;
9、本人任正高职称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河南省优秀青年演员”评选条件
1、全省国办艺术表演团体或已经注册的民营戏剧艺术表演团体职业演员,年龄在20周岁—34周岁之间(1974年1月2日之后至198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艺术,热爱观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知名度;
4、从事艺术工作5年以上(不含在校学习时间);
5、具有本人主演(或担当主要配角)的2部以上的代表性演出剧目;
6、本人获得过2次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设立的省部级以上专业单项奖;
7、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
8、坚持长年一线演出,担纲院团主演或业务骨干力量;
9、本人任中级职称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10、对个别有突出贡献、特别优秀的青年演员可以破格参评。
五、表彰
(一)评选结果出来后,9月下旬举办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同台演出的表彰晚会。
(二)对评选出的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5万元的物质奖励。
(三)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进行专题推介,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树立品牌效应。
(四)对荣获“河南省十大优秀表演艺术家”和“河南省十佳优秀青年演员”的演员,将在全省重点剧目创作生产、培训深造、考察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六、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前,由各市地文化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向省领导小组评选办公室推荐报送候选人名单;
(二)8月,初评候选人参加河南电视台“梨园春”表演评比,组织手机、网络群众评议,举行专家评选。确定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拟定人选。
(三)9月初,进行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拟定人选公示。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四)9月下旬举办河南省戏剧表演艺术家表彰晚会。
七、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中国移动河南公司联合举办。为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以上单位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
组长:孔玉芳(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
副组长:马正跃(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景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
常法武(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
杨丽萍(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原建国(中国移动河南公司总经理)
成员:李庚香(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时国(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董文建(省文化厅副厅长)
王仁海(省广电局副局长)
周绍成(河南电视台台长)
蔡志强(中国移动河南公司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艺术研究院戏剧理论研究部。
办公室主任:
汪新华(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成员: 郭志华(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
阎敬彩(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石小兵(河南电视台副台长)
朱华(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
陈炜(河南日报《文化周刊》副主任)
田建光(《大河网》主任)
蒋愈红(河南电视台《梨园春》总导演)
武宏仁(中国移动河南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经理)
评选办公室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43号,邮编:450053
评选办公室联系人:吴亚明王 朋
评选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3913192;传真:63936795
吴亚明:13939018279;王朋:15003871683
评选办公室电子邮箱:wuyaming621@126.com
请各市地文化部门、省直有关单位于7月25日之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省领导小组评选办公室推荐报送候选人名单。
为了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顺利成功,现将有关单位分工明确如下:
(一)省委宣传部
1、统筹协调,做好评选活动各项保障工作;
2、牵头组织由省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委会进行专家评选工作;
3、负责30个戏剧表演艺术家拟定人选向省委、省政府报批工作和表彰;
4、负责组织中央驻豫及省主要新闻媒体对30个戏剧表演艺术家的宣传推介工作。
(二)省文化厅
1、负责前期拟制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负责省直院团初选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
3、负责评选办公室工作,对各市地、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
4、负责“河南文化网”候选人投票的组织和统计上报工作;
5、协助做好终评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评选工作;
6、协助做好9月下旬颁奖演出节目的组织工作。
(三)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1、负责在《河南日报》、《大河报》、“大河网”上刊登、发布候选人投票公告信息;“大河网”网上投票的组织、统计上报工作;
2、负责在《河南日报》、《大河报》上刊登30个戏剧表演艺术家拟定人选的公示公告;
3、负责对30个终评人选的宣传推介工作。
(四)省广电局
1、负责候选人参加河南电视台“梨园春”栏目现场表演;
2、负责组织现场观众、专家投票分值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该活动表彰晚会的录制播出等工作。
(五)中国移动河南公司
负责候选人手机短信投票的组织和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