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专业高考知识学习:浅谈电视剧表演与戏剧、电影表演的同异(四)
电视与电影表演与戏剧表演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审美意识上的差异。不同的艺术品类自然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美学素质。在戏剧表演中,演员追求的是舞台表演美,而电视与电影表演中演员追求的则是画面造型之中的镜头美。 突破舞台局限的首要因素是摄像机和摄影机,由此而产生了它的纪实的特性,以及蒙太奇、再造时空和运动的画面。摄像机和摄影机是屏幕和银幕造型中极为重要的元素,具有一种独特的创造力,它们的参与就成为电视和电影表演美学中必须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时由于考虑到与观众的距离,不可避免的要有适当的夸张甚至是变形,例如京剧的表演就因为最初是在野外的台子上演出而逐渐形成它的不仅在表演上,而且在服装与化装上都十分张、并以变形的方式来表现生活的特征。话剧表演比起京剧表演来说虽然已经接近生活了,但是由于是在剧场中演出,考虑到观众的欣赏要求,无论是在声音、语言、形体和表情上仍然有一定程度的夸张成分。有时一些十分夸张和变形的动作,如慢动作等,都需要自己去完成。而这些特点运用得充分、得当恰恰就构成了戏剧演员表演上的舞台美。 而在电视剧和电影的拍摄中,摄像机与摄影机则突破了舞台的封闭性与观众固定的视角,可以从各个角度去拍摄演员的表演。它不仅可以把演员放在极远的背景上,也可以非常近距离把演员的某--部位如面部、眼睛、手和脚等拍成特写。由于摄像机与摄影机诚实地记录下镜头前的一切,所以它也就会无情地暴露出缺陷,能够识别出年龄,使一切虚假的东西都一览无余。但是,另一方面,摄像机和摄影机也可以制造出骗局。例如可以选择适当的方位和角度来美化或丑化被拍摄的人与物体;利用光学镜头的不同性能和胶片感光乳剂的化学性质,可以使被摄的物体变形;演员正常的行走或跑动,经过加工,可以变成快速的动作或是慢动作。因此,电视演员与电影演员一样,要去适应摄像机的独特的创造功能,掌握在摄像机前表演的特殊要求,创造出符合电视审美要求的屏幕形象。
电视、电影表演和戏剧表演在审美意识上的差异,决定了电视与电影演员必须要学会与摄像机或摄影机合作。特别是摄像机与摄影机的纪实的特性,要求演员应该是通过酷似生活中的自然形态的表演最终达到化身成为角色。同时又要时时考虑到摄像机与摄影机的特殊的创造功能,适应它、并且尽可能地去利用它,使自己的表演在屏幕造型或银幕造型时能够展现出一种“镜头美”。 另一方面,戏剧、电影和电视作为综合艺术虽然都必然是集体的创作,都需要在整体协调的创作中才能完成。但是,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进行表演时相对地来说具有一种独立性和自主性。一个戏一经排演完成,搬上舞台,演员完全是独立自主地在舞台上进行表演。而电视与电影演员就不可能完全如此。
电视与电影表演最终的完成是在剪辑台和音画合成阶段。演员在前期所拍摄的镜头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给导演的屏幕和银幕形象的创造提供了原始的资料。导演和剪辑师则还要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修正、升华,最终创造出完整的屏幕或银幕形象。有时演员本人十分满意的镜头可能被剪去了,而有些原来看来并不十分精彩的场面,经过导演与剪辑师的创造性的加工、修改,反而十分出色。即使在多机拍摄、同期录音的电视剧的拍摄中,演员的表演的完成实际上仍然掌握在导播的导演的切换之中,最后也还是要经过导演与剪辑师的加工与创造。因此,在电视表演中,演员不可不注意自己的表演在电视和电影这一综合艺术中的区别与戏剧演出的创作中的特殊性。
此外,由于电视、电影的制作过程与戏剧的创作过程有着明显的不同,也造成了电视表演与电影表演上的另一个特点:即电视表演就不像戏剧表演那样在创作中有连续性。戏剧演员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表演他的角色。在戏剧演出中演员可以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按照剧情发展的顺序来创造自己的角色,在这个顺序之中努力使人物性格的发展连贯、有层次、有起伏而且前后和谐统一。但是,在电视和电影表演中,由于受到时间、地点、气候、经济条件等种种因素的限制,拍摄不可能是按照故事情节的顺序来进行的。例如:人物50年前和50年后的戏由于是在同一个外景地,往往就会安排在同一个时间里拍摄。而在戏里虽然是三两分钟之后发生的事,但是由于场景在不同的地方,就可能要停一段时间才能拍摄。电视与电影在制作过程中的这种特点,就必然使演员的创作无法连续进行。 还有,这种不连续性还表现在电视和电影演员必须是在短暂的、独立的时间单位中进行表演,而不像戏剧表演那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不用间断地塑造他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