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分配
同一专业类别设置相同的考试科目。此外,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的设置与各考试科目分值分配还兼顾不同专业类别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不同需要。
1.美术类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考试时间分别为180分钟、180分钟和30分钟。素描、色彩和速写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2.音乐学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共计3门。 声乐满分为15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钢琴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3.理论作曲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演奏(自备乐器1种,自备乐曲2首)、乐理与和声,共计3门。其中,笔试科目乐理与和声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乐理与和声、演奏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4.器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演奏(自备乐曲与练习曲各1首)、视奏,共计3门。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演奏满分为200分、视奏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5.声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声乐(自备歌曲3首)、视唱练耳,共计2门。声乐满分为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考试科目为:基础条件考测(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骨骼、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形、腿形、牙齿)、基本素质(步态、仪态、节奏感、协调性)、艺术表现力(自我介绍、特长展现、镜头感),共计3门。基础条件考测、基本素质和艺术表现力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考试科目为:朗诵、特长展示(自备)、命题表演,共计3门。朗诵、特长展示和命题表演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考试科目为:朗诵(自备诗歌或散文)、舞蹈片段(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歌曲(自备歌曲3首,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表演(个人才艺展示),共计4门。朗诵、舞蹈片段、歌曲和表演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9.舞蹈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B.弹跳)、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或即兴编舞,可侧重自报专业)、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自备CD伴奏带),共计4门。
面试、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10.音乐舞蹈类
考试科目为: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B.弹跳)、舞蹈素质测试(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音乐素质测试(声乐或钢琴),共计4门。 面试、基本功测试、舞蹈素质测试和音乐素质测试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11.编导类
考试科目为: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共计2门。其中,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2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