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
5、报考表演类(音乐、戏剧、舞蹈、服装表演)专业对形象、身高和身材有一定的要求,部分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口齿清晰、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5、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替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报考办法
1、考生先到户口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取得《2016年高考省统考准考证》或《201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和14位考生号。
2、来吉林考区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需登录吉林艺术学院招生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吉林省考生不用网上报名),吉林省的所有考生和网上报名的外省考生需到我院吉林考区各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在外省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只需进行现场报名。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作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的依据。
网上报名网址:www.jlar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始于2015年12月26日,止于2016年各专业现场报名确认开始
3、考生确认报名信息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设备读取),《2016年高考省统考准考证》或《201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复印件、《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不进行统考的专业除外),14位考生号。
4、鉴于我院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5、专业考试报名费20元,参加初试的考生交初试费80元,进入复试的考生交复试费100元。
相关规定
1、考生于2016年4月初访问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用于高考报名。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4、新生入学后,在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留校学习的,由学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策划)、动画、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7、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