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本科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招生录取工作方式,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和鄂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具备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考试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省、市示范中学(重点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高中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三)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机器人大赛等竞赛省级奖励的学生。
(四)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如科技发明、公开发表论文、文学、艺术等)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某一方面具有鲜明个性才能或超常的培养潜能,获得省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表现出相当水平的学生。
(五)对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有浓厚兴趣,决心长期致力于鄂菜的研究、传承与发展的学生(选择该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材料中需附考生本人手写的对该专业认识和前景分析及人生职业规划);符合该条件者,只能录取到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及艺术类专业不纳入我校自主选拔范围。
二、招生规模
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文理兼收。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就业网,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21日-3月18日。
(二)打印与邮寄资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否则网报无效。
1、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表》、《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自荐信》,按要求填写完相关信息;
2、符合报名条件第(二)条至第(四)条之一的考生,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自荐信》,按要求填写完相关信息;
3、符合报名条件第(五)条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前景分析及人生职业规划》;
4、身份证复印件;
5、考生本人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照,直接粘贴于打印的《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6、以上报名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并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表》
(3)《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自荐信》或《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前景分析及人生职业规划》
(4)身份证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
7、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所有报名材料于2015年3月21日前用特快专递或快递方式(以收件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和递交的纸质资料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收集的材料整理后交学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在材料审核时,对于考生提供的《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自荐信》或《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前景分析及人生职业规划》,将进行评分,分值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初审合格考生,逾期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及考核时间安排,将于3月25日在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hbue.edu.cn)公布,不另行通知学校或考生,请考生留意网上信息。
五、准考证发放及考试时间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4月3日上午;考试时间:2015年4月3日下午。
六、考核
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并参考所提供材料的评分。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七、公示
经考核后,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入选考生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入选考生名单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八、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湖北省本科录取线,我校将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我校2015年普通类招生章程办理);
2、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二本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配专业时,将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安排专业。
3、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未尽事宜由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领导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纪委监察处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全程监督,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湖北经济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十、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笔试费用:100元/人。
以上费用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校联系方式
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一楼B109室)
通讯地址:武汉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30205
咨询电话:027-81973879、81973717(FAX)、81973869
招生网址:http://zsjy.hbue.edu.cn
举报电话:027-81973936
(所有报名表格须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