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