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内容
1、音乐学(师范类)
①声乐:考生演唱歌曲一首,100分;
②器乐:钢琴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考生演奏乐曲一首,100分;
③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50分;
④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2、音乐表演(声乐)
含民族、美声方向:
①声乐:考生准备歌曲一首,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3、音乐表演(器乐)
含钢琴、手风琴、胡琴、马头琴、唢呐、大提琴、琵琶方向:
①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中外乐曲、奏鸣曲中任选一首;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4、表演(舞蹈表演)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10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模仿与即兴(A.模仿舞蹈动作、节奏 B.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100分;
④自备舞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5、舞蹈编导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5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音乐即兴(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2分钟),100分;
④命题即兴(A.命题动作的情绪表达﹤三种情绪﹥B.命题即兴创作﹤音乐自备﹥),100分;
⑤笔试(舞蹈创作结构测试,对指定题目进行文字创作阐述)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6、表演(影视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故事、寓言中任选一),100分;
②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民族、美声风格不限),100分;
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100分;
④表演(即兴表演),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三、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4月上旬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swun.cn) 查询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网上自行打印《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通知单》,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邮寄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的数据我校将及时上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招生信息网:http://zsjy.swun.cn
电子信箱:xnmd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