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孩子“伤不起” 考试潜规则究竟“有木有”
近日,京华时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为助孙女考学,老工程师郭某先后给时任北师大舞蹈系主任的金千秋送去了5万元。此后,金千秋确实帮郭某的孙女提高了专业课分数,但该考生因文化课成绩未达标榜上无名。郭某向相关部门举报此事,并要回钱款。金千秋获刑5年,郭某被判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按理说这是一桩是非清楚的法制个案,社会意义的可辨性不强。但此事铺陈在艺考潜规则若有似无的背景下,显然又别具深意。有几个细节值得反思:一所声誉不算差的师范院校艺术系,5万块钱就能“打点”出漂亮的专业分,且一个小小的系主任就具有如此神奇的能力,不得不令人浮想联翩——如果钱再多一些、掮客的位次再权威一些,神圣的艺术系还不过是探囊取物的游戏;坏就坏在考生的文化分未过,假设如果该考生运气好一些,又假设老工程师行贿后不好意思“反悔”,这5万块钱早就成了无头冤案,舞蹈系前主任也不至于事发东窗。
此事对舆论的震撼意义,不在于5万块钱的标的,也不在于当事人之间戏剧般的纠葛,而在于彰显出两个问题:一是艺考潜规则在正规高校行使得也很“便宜”,遑论其他羽毛不甚干净的艺术院校;二是艺考潜规则俨然是一个密不透风的利益同盟,若不是意外的“内讧”,外人很难窥见其间的蛛丝马迹。
数年前,一段母女在某艺考现场哭诉北影考试“潜规则”的视频在各大网站、论坛、博客转载,视频中,带孩子来参加北影艺考的母亲哭着说,老师暗中扬言没有30万别想进学校。对此北影回应称考试中有很多监督系统,不会有潜规则存在。此事一度引发社会热议,但即便诸多艺人及民众对相关事件多有质疑,奈何在没有确凿证据前谁也无法妄自揣度。
我们不能说所有的艺考都有问题,当然也不能说某家艺考一定是一黑到底,但在艺考潜规则如影随形的当下,即便监管手段多多、艺考本身的主观性就决定了这是一个需要严密监控才能防止公平阙如的领地。对于新闻事件而言,笔者关注的不是行贿受贿者的司法制裁,而是舞蹈系前主任如何“帮郭某的孙女提高了专业课分数”的?为什么提高分数的过程在监管严格的彼时看起来又那么合乎程序正义?有没有其他人协助、或者这难道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此事对相关艺考的流程而言,有没有什么警示意义?
高考公平是个纠结的话题,艺考公平更是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症结。作奸犯科者自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但对于放纵艺考潜规则的制度来说,惩罚当事人显然没有任何实践价值。唱歌跳舞也好、演戏画画也罢,如果这里面能辟出权与钱的捷径,小概率曝光的潜规则迟早会成为艺术之殇、公平正义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