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星海音乐学院对作曲系及现代音乐系专业档次为“计划内”的详细说明
因作曲系(作曲)与现代音乐系(电音、影音)考生兼报情况比较特殊,我院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网报的志愿顺序及专业成绩划分专业档次。
兼报以上两系专业的考生,若专业成绩排名均在计划内的,则按考生网报时的第一志愿专业划定为“计划内”,第二志愿专业划定为“合格”,后续考生依次替补为“计划内”,因此会出现如下两种情况:
1、专业排名在计划数内,专业档次为合格;
2、专业排名在计划数外,专业档次为计划内。
录取时,我院将优先录取专业档次为“计划内”的考生,生源不足再从“合格”考生中进行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