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表演与影视表演的重大区别是,舞台剧的演出与观看是真人对真人,观众就在现场,所以舞台与观众的空间关系是最直接的双向交流,亲眼目睹,你能看见他,他也能看见你。而电影电视与观众的空间关系却是单向的,你看见他的纪录影像,纪录影像可看不见你。这一单向交流就决定了,电影电视银幕上的表演者的感染力无论是在一个观众还是一千个观众面前都是一样的,哪怕放映厅中的观众都走空了,也不会影响银幕上的表演者的纪录影像的情绪。而最为至关重要的,而且至今仍被大多数人忽视或排斥的一点是,由于坐在剧场中的观众在看戏时使用的是两只有视差的眼睛,因此他可以把舞台上的真人和舞台的背景分离开来--在舞台上,人物与布景是在立体的空间中各自独立的。然而在电影电视银幕上出现的却并非真人,而是演员的光波、声波还原在一个平面上的纪录影象和声音。如果我们要把摄影机比做人的眼睛,那么它也只能算是人的一只眼睛(没有视差),因此这个纪录影象和平面银幕上其它任何用光波、声波纪录下来的被摄体的影象(布景、道具)是溶成一个整体的,亦即,它们的信息价值是一样的。我们把这称做“等值” 。
正是这一"等值"观念区分了舞台的布景与电影电视中的环境。舞台的布景就是由地道的布做的景,一堂布景在幕启时,由于它和该场戏的情境结合得十分紧密,因此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是当演员成为兴趣中心后,布景就退居背景,只是潜在地起作用;同时由于布景不可能准确地吻合这场戏进程中每时每刻的情绪变化和各种人物的关系,因此舞台剧不掌握突出布景的手段。反之,电影电视由于拥有取景的范围、角度和摄影机的运动,因此可以随意突出环境(即舞台上的布景)的作用。此外,舞台布景受空间所限,又是静态的,并且距离观众太远,因此它必然是粗线条的;而电影电视的环境却可以表现非常细腻的细节。
由上述分析不难得出一个正确的认识,即传统的舞台剧纪录片并不是非常理想的做法,因为它既破坏了舞台剧以舞台的假定性为依据的幻觉,又破坏了银幕上以纪录的精确性和具体性为基础的光影幻觉。
随着电影电视制作设备和技巧的越来越易于操作和轻便化,一种纪录风格的制片方法得到了促进,这就使得电影电视不仅仅只是远离了舞台,而且是离传统的电影电视的写作和导演术也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