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大纲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
为促进广大考生对文艺常识和电视文艺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规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专业测试科目一:文艺常识
一、电影常识
电影基础常识;视听语言分类及特征;中国电影简史;世界电影简史。
二、文学常识
文学基础常识和文化、文学热点;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重要思潮流派;中国文学重要史识和名家名作;外国文学重要史识和名家名作。
三、美术常识
美术基础常识;绘画类型及特征;中国绘画名家名作;外国绘画名家名作;书法常识和名家名作。
四、戏剧常识
戏剧基础常识;古典与现代戏剧流派;中国戏曲名家名作和现代话剧名家名作;外国戏剧名家名作。
五、音乐常识
音乐基本术语;中国音乐名家名作;外国音乐名家名作。
六、舞蹈常识
舞蹈基本术语;舞蹈类型及特征;中外舞蹈名家名作。
七、艺术建筑常识
艺术建筑基本术语;艺术建筑重要流派及风格;艺术建筑名家名作。
本科目考试要求:
1、考生应当对于以上文艺常识中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
2、能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重要文艺作品和文艺现象进行简要分析和论述;
3、考试题型: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艺文鉴赏;
4、考题分数结构分布:考查考生对于基础知识掌握熟练程度的试题(名词解释、简答)约占40%,考查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文化、文学热点和重要文艺现象进行分析论述能力的试题(论述)约占30%,考查考生文学作品审美鉴赏能力的试题(散文鉴赏)约占30%。
专业测试科目二:电视文艺基础
一、电视艺术基础(本部分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
电视艺术基本概念;电视节目与栏目分类;影视语言;电视传播优势及特点;电视编导与摄制基础。
二、电视栏目、节目评论
就某一电视节目或栏目,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具体包括:
(一)根据要求对特定节目或栏目的主题思想、创作立意、人物塑造、热点现象、选题策划等方面进行宏观评论;
(二)结合作品中的创作艺术元素和表现技巧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价;
(三)对作品透射出的文化、历史、社会、传播现象进行分析。
三、故事编写
根据给定的题目/关键词/材料等要求编写一个结构完整、人物形象生动、语言流畅的故事,不少于800字。
本科目考试要求:
1.考生应当对于以上电视文艺基础知识熟练掌握;
2.能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重要电视作品进行简要分析和论述;
3.考试题型:名词解释、简答、栏目或节目评论、写作;
4.考题分数结构分布:考查考生对于基础知识掌握熟练程度的试题约占40%,考查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电视栏目、节目进行分析论述能力的试题(论述)约占30%,考查考生故事编写能力的试题约占3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大纲
根据我校已在网上公布的两门考试课程和本专业学生培养方向的专业特点,为规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专业测试科目一:文艺常识
一、电影常识
电影基础常识;视听语言分类及特征;中国电影简史;世界电影简史。
二、电视常识
电视基础常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电视栏目与节目;中国电视简史;外国电视简史。
三、文学常识
文学基础常识和文化、文学热点;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重要思潮流派;中国文学重要史识和名家名作;外国文学重要史识和名家名作。
四、美术常识
美术基础常识;绘画类型及特征;中国绘画名家名作;外国绘画名家名作;书法常识和名家名作。
五、戏剧常识
戏剧基础常识;古典与现代戏剧流派;中国戏曲名家名作和现代话剧名家名作;外国戏剧名家名作。
六、音乐常识
音乐基本术语;中国音乐名家名作;外国音乐名家名作。
七、舞蹈常识
舞蹈基本术语;舞蹈类型及特征;中外舞蹈名家名作。
八、艺术建筑常识
艺术建筑基本术语;艺术建筑重要流派及风格;艺术建筑名家名作。
本科目考试要求:
1、考生应当对于以上文艺常识中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
2、能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重要文艺作品和文艺现象进行简要分析和论述;
3、考试题型: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艺文鉴赏;
4、考题分数结构分布:考查考生对于基础知识掌握熟练程度的试题(名词解释、简答)约占40%,考查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文化、文学热点和重要文艺现象进行分析论述能力的试题(论述)约占30%,考查考生文学作品审美鉴赏能力的试题(散文鉴赏)约占30%。
专业测试科目二:戏文创作与评论
一、命题故事写作
要求考生扣住题目编写一个有一定思想内涵而又生动有趣的故事,构思应新颖巧妙,故事情节要完整,要有戏剧性。不少于800字。)
二、电影评论写作
根据所提供的3—4部影片(只提供片名)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评论文章,角度自选,题目自定。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和传媒学院。
合格证发放及投档录取原则
合格证发放
测试及评卷结束后,我校根据《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
各专业发放《合格证》比例拟定如下:
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其余专业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学校在《合格证》中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30日前将《合格证》发送至考生本人。
本科投档录取原则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分专业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给学校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依次录取,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