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考试须知
为推进素质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具有深厚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艺术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将继续面向天津市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
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
器乐:钢琴
二、报名资格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钢琴、舞蹈、声乐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考生必须为天津市户口并通过天津市教委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成绩合格,证明材料齐备,即可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
三、考核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校团委
3、测试时间:2016年4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4、测试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小礼堂
5、考生到我校报名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天津市教委颁发的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需交纳鉴定费200元。
四、测试内容:
器乐类考生:1、自选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
2、现场视奏。
舞蹈类考生:1、自选一个成品舞蹈;
2、基本功考核、即兴表演。
声乐类考生:1、自选两首歌曲(自带伴奏);
2、视唱练耳(五线谱)。
五、测试要求
(1)声乐类考生需自备伴奏光盘或自带钢琴伴奏;
(2)舞蹈类考生请自带服装、伴奏光盘、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3)器乐类考生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学校提供钢琴;
六、照顾政策
凡参加过天津市文艺特长生鉴定(含天津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并取得合格证(舞蹈类、声乐类、钢琴)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并经学校测试合格,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在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以下(同批次线上)适当降分,结合计划情况录取。
七、联系人:张林 电话:8818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