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记者追踪郭德纲“圈占小区绿地”,遭到郭德纲徒弟李鹤彪粗暴殴打的事件中,被访者诉苦隐私侵犯,采访者表达受到侮辱,究竟谁是谁非?权利争夺如何厘清?媒介研究专家、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认为,这一事件并不涉及公共利益,事件双方最好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解决。
展江说:“这里面没啥公众利益,它和监督政府、监督企业完全是不同的性质,这是人家明星的事儿,不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儿。两个办法,一是双方可以通过媒体各自陈述自己的东西;第二就是不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法庭通过比较认真的调查,会还原一个比较真实的原貌。”
主持人:名人弟子出手打人,记者采访明显偷拍,谁该为造成的后果买单?双方之间又有没有权利侵害?在展江教授看来,法律规定的不足、权利界限的模糊是这类问题权利保障一直难解的症结所在。
展江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法律目前还没有什么保护隐私权的规定,尽管偶尔有一些判例,但是你要说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冲突,知情权通常不是指的(这种),知情权的概念往往是指政府信息,关于明星的不叫知情权。事实上并没有隐私权的规定,至少民法通则中没有,也没有任何法律中有关采访权的规定,很多界限确实是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