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影剧院生存岂能靠艳舞支撑在汕头市的一些影剧院的门口,或拉着横幅,或张贴海报,以“大型歌舞表演”招徕观众。以金平区浮东影剧院为例,“明珠青年艺术团”一天演出4场,伴随着强爵士乐的节奏,舞女们身着“三点式”登台亮相,在观众的嘘声中搔头弄姿,时不时来一个空翻,身体越来越暴露,动作越来越出格。台下100多名观众,大多数是中老年和外来务工人员,有的则是瞒着老婆来消遣的,他们目光齐聚舞台,或光着膀子,或叼着香烟,或凝视,或起哄,现场乌烟瘴气……仅6月份,就有16个类似的歌舞团在汕头各种小影院巡演。
近日,在广东省汕头市的数家影剧院中,经常进行艳舞表演。有影院老板称,对此类歌舞团需求很大。该市文化局官员则表示,影剧院此举也是为了增加收入。(见2014年6月26日,《南方农村报》)为了增加收入就可以表演艳舞,实在是太荒唐。
随着电视普及,家庭有了VCD、DVD,影剧院的不景气是可以想象的。问题在于,即便影剧院再难以为继,也不能靠艳舞表演来支撑。这是因为,靠女人身体暴露吸引眼球的淫秽色情表演,国家是明令禁止的。2002年以来,文化部曾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色情淫秽表演活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组织或进行淫秽表演的也有明确的处罚条款。为了增加收入就放任色情淫秽表演,当地文化部门不仅是有失职守,而且是在逆法而行。更何况,给色情淫秽表演大开绿灯,也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其危害是毒化社会风气,特别是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一定要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影剧院给艳舞表演提供舞台,显然迷失了方向。但愿汕头市文化部门能够立即整改,并在推进文化创新、繁荣文化市场上多下功夫。其他地方,则须汕头市出现的问题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