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批次安排
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安排在同批次普通院校(专业)同时进行。我省根据全国不同层次高校和术科考试方式(统考、统考基础上单考、单考三种方式)将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设置为五大批次十二小批次:
(1)第一批本科: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3)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4)专科A类:所有公办专科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5)专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专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艺术类院校(专业)五大批次的每一大批次录取结束后,我省将对未完成计划的术科统考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院校志愿。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