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艺术类专业考生规定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专业考试分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报名分为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志愿设置都有变化。此外,志愿设置也有新变化。
明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单独报考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考生外),均须参加省级统考。
《办法》规定,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获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除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外)。省级统考的各类别成绩总分均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总分的65%即195分;专科专业合格线为各类省级统考总分的60%即180分。未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校考,否则其校考成绩无效,福建省确定福建师范大学为省外院校在福建省校考的考点。
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明年艺术类投档时仍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等三个批次。其中,本科批分成A、B、C三种类型。A类型和C类型,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将一次投出。
据悉,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较之2015年,C批志愿设置有变化,其院校志愿比今年减少了4个,即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只各设1个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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