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的手势和体形动作,受他和摄影机、镜头特性以及联贯性的要求和戏剧性的交流这些因素的关系的影响。它们不象声音那样,可以在录下以后还能有所改正,手势和形体动作一经拍下就在影片上固定不变了。唯一的“改正”就是在剪接时删掉。无关的手势,神经质的习癖,或是错误的东西,所有这些对话剧观众来说关系并不大,因为在事件过程中他们注意不到这些。但在电影中,这些错误却不仅放大到刺眼的程度,而且成为固定的东西。每一个动作,正象每一句台词那样,都必须准确无误地表演出来。这里,任何时间长短的改变,任何修改和调整,全部必须在摄影机开拍之前搞好。
话剧演员改行搞电影时都发现,舞台上那些大手势和大动作在电影中没有什么用场,因为电影所重视的,是脸部表情,是细小而亲切的动作。演员可以为了适应电影媒介的要求而“调低”动作的调子,这在拍摄特写的时候更是如此。常常只有局部的手势而不是整个动作被选来表现人物的内在心理状态。在《牵牛花》一片中,那女主人公的手和脚就是用来表现当她初次踏上妓院门槛时的内心骚动的。手拍成特写,只晃它神经质地一路摸着大理石的墙;脚也是特写,走几步,停下来,转过身,又转回来,然后才慢慢往前走去。选择这样的细节,就把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在那单一的、最富有表现力的手势上了。
电影演员还必须使自己的动作和摄影机的运动保持一致,并且做手势的准确程度,是舞台上所不要求的。假如需要他慢慢站起来,那么每次重拍时都必须照原样做。如果他过快的站起来或是念了另外一句台词,那么摄影师就难以迅速推动摄影机把他保持在画框内。如果他提前或延迟了念台词,镜头就可能和前后的镜头配不上,并会发现他的这个场面将被扔在剪接间的地板上。在为一个场面录音时,导演始终密切注视着演员的动作,看看他所要求的效果是否摄进了摄影机。摄影师所关心的是摄影机运动及其拍摄时的技术缺点。导演所关心的则是速度、思想交流、性格刻划和联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