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形体动作对演员表演的重要性
重视演员外部形体动作是必要的,其必要性还不仅是舞蹈演员要依靠它去形神状物,更重要的是角色人物的创造最后是由形体动作去完成的。形体功作准确和富于表现力,人物形象就能深刻生动。舞蹈是舞台表演艺术,角色的形体动作的创造,就有个舞台性问题。因为要考虑到舞台效果,它就要比生活动作更夸张更鲜明。动作可以扩大幅度,亦可以伸延动作过程。动作不仅要连贯、流畅、自然,还要讲究舞台位置和角度,要有画面感,要有造型美。一句活,就是既要从舞台的艺术效果出发又要受舞台制约,这个特性,在设计、组织和体现角色的外部形体动作时是不可忽视的。善于掌握这种特性和规律,演员的表演就能取得“以假代真”的效果。比方一些有经验的戏曲演员,在表演哭泣的时候,并没有真正的哭,只是在形态上,转过身,低着头,观众只看见她象是在偷偷地抽泣时耸动着肩膀的背面。这个动作就既是美的造型,又富于表现力。
舞台的真实性就是逼真感。逼真就是“以假代真”。不管是要引起观众同情怜悯的心情,或是要使观众产生紧张、惊险的心理,都是利用以假代真的表演技巧去取得效果的。比方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有几个激烈的斗剑场面,观众看了感到惊心动魄,为角色的安危担忧。其实这种格斗不过是一种表演技样,是假的。对于斗剑动作,谁胜谁负,哪时安哪时危都是事先安排好了的,它之所以逼真,是在演员的表演过程中,利用技术上的速度变化加上演员的真实表情给观众造成紧张搏斗的错觉;在击剑过程中又利用定点定位的准确控制造成击中要害的错觉来取得紧张、惊险的效果。这也是一种创造角色的手段。
形体动作要完满地达到角色创造,它还关系到演员的形体训练的问题。演员既是创作者又是创作的材料,这就必然需要演员具有灵巧、柔韧、协调和可塑性的形体,亦需要演员掌握有一定高难度的动作技术,借以得心应手地去塑造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和表达角色细致复杂的内心感情。但是动作技术不能代替表演,单纯的技术动作不能算是舞蹈。论动作技巧,舞蹈和武术体操等项目同样是需要的,但舞蹈不同于体操或武术表演,那是因为二者的目的不相同,体操或武术运动员的表演,只要全神贯注地把动作完成了,他们的表演任多也就完成了,但舞蹈演员在舞合上表演,动作技巧却是服务于作品内容和角色创造的。比方舞台上需要出现格斗、击剑场面,当然需要演员掌握精湛的格斗,击剑技术,但格斗、击剑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作为一种手段去服务于剧情。舞台上任何美观的舞蹈动作,其所以为美,观众之所以欢迎,这并不是单独地出自这些动作的本身,重要的是在于它能确切地表达出角色的性格和思想感情。演《洛神》的那位梅兰芳的学生,她之所以演的不象洛神。不在于她的动作不优美,而是在于她没有演出洛神的那种“仙气”,后来这位学生向梅兰芳请教什么是“仙气”时,梅兰芳就向她解释说:“这恐怕是一种艺术修养吧?”亦确实是这样,梅兰芳为了演好洛神这个角色,先是揣摩《洛神赋》原作精神。又博览古代有关神仙的故事中的画象和雕塑。再从想象中去体会洛神的性格,把她的惆怅、怀念,寂寞等心理状态表现出来。由此可见,要当好一个演员,提高表演技巧,确实是应该从全面提高艺术修养着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