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专业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设计才能,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艺术文/理类考生均可报名,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热爱播音与主持事业,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艺术文/理类考生均可报名,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热爱戏剧、电影和电视事业,具有较好的形象思维(想象联想等)能力,有一定的语言文学修养和写作能力(艺术文/理类考生均可报名,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方法
1.我校将在部分省份或地区设置报名考试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详情请登陆www.peihua.cn查询)。
2.各考点均接受考生面试,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3.专业课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凭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招办办理的《文化课报考证》报名。
4.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后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优先录取。
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陕西省非美术类考生须同时通过省统考及我校单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
1.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专业承认所在省份联(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方式
初试:自我介绍、指定稿件朗读、才艺展示;
复试:自备稿件朗诵、即兴评述。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方式
面试:自我介绍、现场抽题编小故事、才艺展示;
笔试: 给材料写作文、观看20—30分钟影视短片写评论。
(专业课考试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艺术类考试时间及地点
山东、内蒙、山西、甘肃、新疆等省份的非美术类考试,以各省招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指定考点为准,其他省份的非美术类考生及各省美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相应专业联(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均可报考。
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 邮编:710125
高新校区: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5680000
传 真:029—85680001
网 址:www.peihu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