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音乐学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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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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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求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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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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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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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
二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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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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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三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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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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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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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3、《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4、《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5、《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吉林音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