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音乐学院作曲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作 曲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熟练地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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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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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求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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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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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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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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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写作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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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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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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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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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各1首;也可加试与钢琴要求程度相当的其他乐器乐曲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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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有关音乐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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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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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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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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