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音乐类专业计划采用全国计划、文理综合编制的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一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