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时间和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15日前通过校园网公布(网址:http://www.scujjedu.cn),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在2016年4月15日后进行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8-37666666)。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在2016年4月中旬统一寄发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请考生在报名时正楷填写有效邮寄地址。
填报志愿
凡专业及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具体办法,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与组织下进行,实行网上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考生;舞蹈学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舞蹈学专业考试的考生。
3、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本科分数线的前提下,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若我校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份出现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我校将不编制该省专业来源计划,但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若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5、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入学资格复查
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