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山西省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2015年山西省高考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分别为: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专科)志愿;8月3日至4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按照规定,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艺术(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有关院校的相应专业志愿。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播音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该院的相应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山西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考生直接登录澳门高校网站填报志愿并确认。
省招考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山西省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准确填写在志愿表上,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所填涂志愿为准,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填报的志愿表(卡)是招生部门调配档案和招生院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由考生亲自填涂,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填涂必须规范。志愿信息采集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